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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的代缴义务人
2008-01-11
根据京财税(1998)795号文件规定,在本市征税范围内拥有房产的外籍个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如果不在房产所在地(即房产所在区县辖区内),由房产的代理人或使用人(含承租人)代缴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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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
200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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