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8年11月1日
浏览量
【摘要】:
问题: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问题: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必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据此,企业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相关附件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