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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可否全额转增资本, 分红可否是先约定?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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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1)未分配利润可以全额转增资本么?如果不可以,最大的限额是多少?(2)一个公司的两个股东一个是法人股占股70% 一个是自然人股东占股30%,现在要进行分红,可以按照法人股60%、自然人股40%分红么如果可以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法人股的不实际提取?
答:《公司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据此,公司未分配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转增资本。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