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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是凭票抵扣还是核定抵扣?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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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中:纤维产品里有我们经营的皮棉,但是进项税一直都凭票抵扣,7月1日以后进项税是凭票抵扣还是核定抵扣?
答:《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规定,
一、 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我市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家具、食品、药品及其他产品并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38号通知所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抵扣。
农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初级农产品。
二、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试点纳税人,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定扣除采取成本法,实行单户核定的扣除标准。……
据此,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家具、食品、药品及其他产品并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采取成本法核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