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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进口环节,税能否退回?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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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我单位进口一批原材料,当时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关税。现在该原材料用不上了,准备退货,是否需要缴纳出口环节的税金?之前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税金能否退回?
答:《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扣的,该项增值税不予退还,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据此,企业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经海关确认后,不征收出口关税。 同时,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但进口增值税已予抵扣的,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