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871192

北京审信东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00 139 4131

搜索

审计鉴证、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代理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我们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苏州、广州等地设立139家直营分公司。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您好,欢迎来到东审财税!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于东审   联系客服   添加收藏   服务分类   网站导航

疫情特刊

疫情特刊

财税问答

财税问答

东审微信
微财税

东审微博

业务咨询

400 139 4131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关注东审

财务人员必读

本网站归东审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0767号-1      京公安网备11010102006274     

... ...

... ...

>
汇率差是否个税申报?
>
汇率差是否个税申报?

汇率差是否个税申报?

浏览量
【摘要】:
公司收购员工手上的股权,1:1的比例,但是当时合同以美元价格签订,现在要支付人民币,汇率差产生的多的金额,是否要进行员工个税申报?

 问题:公司收购员工手上的股权,1:1的比例,但是当时合同以美元价格签订,现在要支付人民币,汇率差产生的多的金额,是否要进行员工个税申报?

答:《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二十三条规定,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个人转让股权折算成人民币计算产生的汇率差,不属于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