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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注册资金是350元,还是150万?相关的帐务处理?
问题:合伙企业注册时,公司总股数为350万,实际出资总金额为150万,其中有合伙人甲投资按0.25元一股出资了2.5万元,购买了10万股,又另按1元一股出资了10万元,占股10万股,合伙人有若干,其他有按1元股购买,也有按2.5元购买,有如下疑问:
1、 在工商局注册时,合伙人的注册资金是350元,还是150万?合伙企业已经注册完成,注册时工商局要求甲投资人按12.5万占150万的比例进行注册,即所有合伙人均按1元一股进行注册,这块如何有按定好的占股比例注册?相关的帐务处理
2、 后期如有新的合伙人进来,按5元一股购买,如何操作及变更?
3、 该合伙企业做为投资人,投资乙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分红时,给合伙人利润时,两个公司分别如何做帐?
4、 是否有持股基金会类似的组织?可以用于对股份公司进行投资,目的是用于如各出资人资金或人员有变化时,不用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答:1.2 《合伙企业法》规定,
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据此,合伙企业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数额注册登记,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确认财产份额。其账务处理如下:
合伙出资、增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若干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
3、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合伙企业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股份公司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乙股份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合伙企业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合伙企业
借:应付股利——合伙企业
贷:银行存款
4.《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00号)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二十八条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九条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四十二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一)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据此,基金会从事公益事业,不允许从事公益活动对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