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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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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企业原来是生产加工镀锌的企业,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5月企业已按要求关停转产。公司也已经转行并更名为体育发展公司与原来的生产工厂经营范围不相关。现于2017年9月12日收到台湖镇人民政府150万的搬迁转产腾退奖励款150万,客户问这笔款是计入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规定,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据此,企业取得政府搬迁转产腾退奖励款,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