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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重新开发,记入总体成本?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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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房地产开发的税务问题,一期建筑烂尾多年,现欲拆除重新开发,那么一期建筑产生的开发费用能否在重新开发过程中记入总体成本?
答:《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一般设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借款费用等成本项目。
据此,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不包括前期在建工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