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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价转让,可以不用交任何税金吗?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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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全资子公司的房产按原价转让给母公司可以不用交任何税金吗,他听说天津那就可以这样操作?有这种文件说可以免税吗?
答:《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00号)规定,根据核定结果与市场价格水平的偏离程度,确定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设置的合理性。检测标准:纳税人的正式投诉量不超过核定房地产总量的10%,核定价格不低于同地段、同类别房地产市场价格(售价)的20%。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2]1号)第三条(三)规定,房地产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
对以下情形的房地产转让价格,即使明显偏低,可视为有正当理由:
1、法院判定或裁定的转让价格;
2、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房地产的价格;
3、政府物价部门确定的转让价格;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