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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吗?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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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企业单位代扣个税取得的手续费受财行〔2019〕11号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的限制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 [2019]11 号)第三(一)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 2% 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 70 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
据此,对依法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按 2% 计算手续费,应取得手续费大于70 万元的,税务机关只支付 70 万元,超过 70 万元的不予支付。若应取得手续费小于 70 万元的,按实际金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