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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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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题:A公司为B公司的持股15%的股东,A公司最终控股人为政府,A 公司给B公司拨付300万的专项资金用于孵化项目场地的装修费补贴,请问这个 300万专项资金如何入账,当300万已全部用于装修,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时,专项资金如何账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第二条规定,
(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据此,企业接受股东捐赠的专项资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另有规定除外)并计缴企业所得税。发生的装修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