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公司因包工头未支付工资而承担的费用,是否需为工人代扣代缴个税?
发布时间:
2025-05-21 00:00
来源:
问题:公司承包给包工头的一个项目,但是包工头未支付工人工资,工人跟公司要工钱,法院判决公司承担这笔费用,判决书上写的工程款诉讼费,工人取得这一笔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吗?
答:《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据此,无论何种名义,企业支付工人工资,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未支付工资而承担的费用,代扣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