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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时,之前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能否在清算环节作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25-12-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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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司有剩余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现在公司要注销了,有些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到营业外收入形成利润,公司 2022年没有营业收入,之前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可以在清算环节作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
据此,依法清算,对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无收入不予税前扣除。
公司注销,广告业务宣传费,清算环节作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