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无论如何办学,企业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博士),支付的费用计入个人工资薪金,不予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公司补交以前年度增值税及附加税,能否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企业补交以前年度增值税及附加税,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并允许税前扣除。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10项创新举措的公告
为积极服务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实施10项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服务政策举措,进行公告。如需进一步了解公告内容,可致电12367服务热线详询。
企业购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益不征税,产生的亏损能否税前扣除?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产生 的亏损,不予税前扣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公司注销时,之前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能否在清算环节作税前扣除?
依法清算,对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广告业务宣传费,无收入不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