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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开发票,能否税前扣除吗?
问题:公司买个房子,因为开发商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办下来房产证,房子可以使用了,公司也在办公,每月发生的水电费有4万元,开发商收了,不给开发票,那现在这个水电费能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和实际发生的水电费 ,汇算清缴前(次年5月31前)仍未取得发票, 计提的折旧和水电费支出,应作为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后,调减所属年度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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