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股票代码:871192

%{tishi_zhanwei}%

审计服务、高新代理、纳税规划、财税直播

图片名称
图片名称

不征税收入,需履行备案手续吗?


问题:企业收到财政性资金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需要去税务现场履行备案手续吗?还是网上申报就可以?

 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优惠,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第三条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据此,税收优惠不包括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无需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