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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确认收入, 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收到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属于不征税范围的,那是收到政府补助的时候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呢?还是在资产使用权,分期确认收入的时候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呀?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51号 )第一条、(一)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据此,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应税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税法规定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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