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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服务费,这样处理对吗?


问题:A(认缴6.5万)、B(认缴3万)、C(认缴0.5万)三个自然人共同成立甲公司,尚未实际入资,通过中介服务商把股权转让给D公司,并按合同价给D公司开具3万元发票,D会计处理为:

借:服务费 3w 贷 :银行 3w  等D实际入资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这样处理对吗??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一)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据此,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服务费。支付中介服务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贷:银行存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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