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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报销, 是否纳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问题: 员工回家打车车票报销,是否属于货币化改革,是否需要纳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
一 、(五)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 ……、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据此,职工按国家规定报销的探亲假路费,不属于工资,薪金,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核算。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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