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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用期权交易收益计算个税吗?
问题 :公司员工用己获取的期权1万股,换取年终奖0.9万元现金,这笔现金用什么方式计算个税比较合适?能用期权交易收益计算个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01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据此,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股权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 20%计缴个人所得税。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