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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分红或利息收入缴税?
问题:A公司对外投资B合伙企业1000万,占B合伙企业30%股权。投资协议约定,B企业每年返还A公司不确定金额的投资款,但是不作工商减资变更。返还金额超过1000万后,B企业按照1000元投资款的12%支付给A公司作为利息。A公司前期收到返还的投资款是否需要按照分红缴税或者利息收入缴税?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公司以货币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先收取保本利润再收取固定利润 ,无论会计如何处理,超过本金部分,应按 “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