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自己能开利息收入发票吗?
问题: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收取的利息收入,客户自己能开利息收入发票吗?没有此经营范围。或者税务局能代开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据此,企业之间借款收取的利息收入,若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