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分立进行账务处理的时点 ?
问题:分立进行账务处理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三条明确了,分立,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
据此,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日,当事各方进行会计处理 。
财税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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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立进行账务处理的时点是什么时候?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第三条明确了,分立,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当事各方已进行会计处理且完成工商新设登记或变更登记日为重组日。
据此,以分立合同(协议)生效日,当事各方进行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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