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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对合伙企业是否适用?
问题: 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这条规定对合伙企业是否适用?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据此,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