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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 是否按不动产租赁的业务范围?
问题:公司取得土地,现想往外出租,那是否需要有不动产租赁的业务范围?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二)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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