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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利息发票,选择哪个项目?
问题: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开利息发票,选择哪个项目?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
据此,若属于统借统还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企业贷款、客户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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