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进入税务黑名单,补税有依据吗?
问题:我处在2011年在一家保健医疗器材贸易公司购进一批按摩器材,对方开具发票我方已经进行正常认证抵扣,现在在税务局大数据下对方企业进入了税务局的黑名单,现在税务局要求我方补交税款,合理吗?有依据吗?(备注:当初对方对这一笔业务进行了正常的申报税,现在也提供了当初的报税依据,税务局还要求补交税款)
答:《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税总函〔2016〕455号)第三条 (一)规定,严格执行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对查实纳税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的,…… 情节严重的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税收黑名单。……..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纳入黑名单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