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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分配利润给母公司,须预缴所得税吗?
问题:子公司分配利润给母公司,母公司季报时怎么申报?需要预交所得税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规定,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
7 免税收入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依据上述规定,母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利润总额减除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投资收益),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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