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股票代码:871192

%{tishi_zhanwei}%

审计服务、高新代理、纳税规划、财税直播

图片名称
图片名称

摊销年限上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受让的无形资产在摊销年限上有没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受让的在市场上预计两三年就会被淘汰~ 摊销年限税务上怎么处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二十三条规定,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受让的软件无形资产,其摊销年限最短可为2年(含)。其他无形资产按法规或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未约定的使用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若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并税前扣除。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