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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不能股权转让是原分立企业还是分立新成立的企业?
问题:特殊重组分立的企业,12个月不能股权转让是原分立企业还是分立新成立的企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五、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据此,被分立企业原主要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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