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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办事处,涉及到什么税务问题?
问题:我们公司想在境外设立一个子公司或办事处,请问都会涉及到什么税务问题呢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据此,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办事处,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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