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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领军人才资金,是否免个人所得税 ?
问题:公司申请了创业领军人才资金,这个资金是以公司两名管理层申请的,这个钱应该是支付给他们两个,请问这笔款支付是免个人所得税的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明确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金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此,个人取得政府部门的创业领军人才资金,应按“偶然所得”20%计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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