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发票是以收到的差价开还是以房屋全额开?
问题:三旧改造项目开发票是以收到的差价开还是以房屋全额开?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六条(一)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据此,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应视同销售,按市场价确认收入并计缴相关税收,并全额开具发票。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