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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荒地 ,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问题:占用荒地 ,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答:《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十四条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内蒙古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第二条规定, 本实施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人工种植的草地、林地,人工开发的水面积和其他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间作地、已垦滩地。
依据上述规定,对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荒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否则 ,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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