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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无偿划拨,会涉及哪些税 ?
问题:A公司(甲持股49%、乙方持股51%,甲乙均为国有企业)几年前将名下房产无偿划拨到B公司(乙持股100%),实际资产已移交到B公司使用,但形式上未过户。现在要在形式上过户到B公司,会涉及哪些税?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不动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四条明确了,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 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A公司将房产无偿划拨到B公司,不属于公益捐赠,应视同销售,按市场价格计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