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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微课的收入如何交税 ?
问题:网上微课的收入如何交税,纳税义务如何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非学历教育服务,包括学前教育、各类培训、演讲、讲座、报告会等。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据此,网上微课取得的收入,应按“教育服务”计缴增值税,其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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