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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营和兼营的区别有啥不同?


 

问题 : 我是一家温泉酒店餐饮企业是属于一般纳税人。我酒店在客人泡温泉时,时有向客人出售泳衣和瓶装矿泉水,请问我们是按多少税率计算税额?混营和兼营的区别有啥不同?有明确文件规定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规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据此,混合销售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如销售餐饮同时提供酒水;而兼营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互相独立,如:酒店中的商店、商务服务。由此,温泉酒店提供洗浴服务的同时销售泳衣和瓶装矿泉水,属于混合销售,应按‘生活服务’6%计缴增值税;若专柜单独销售泳衣和瓶装矿泉水,属于兼营,应按销售货物17%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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