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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往来、借款是否缴纳税款?


 

问题:非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借款;关联方资金往来、借款是否缴纳税款?

答:《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据此,所有单位和个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计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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