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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基金快赎业务吗? 发票?
问题:我们在做基金代销业务,也拿到了牌照,我们同时可以做基金快赎业务吗?如果可以,发票我们只可以开我们收取的手续费金额的发票?
答:《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证监基金[2002]66号)规定,
第九条 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向投资人作虚假陈述、欺骗性宣传,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不得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损害行业声誉;
(二)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恶意压低基金的服务收费;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行为。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基金代销机构限制行为未列举基金快赎业务。取得基金赎回收益,应按“金融商品转让”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