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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专用发票,退税需提供何种资料呢?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找税务机关代开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了增值税。现在的情况是1季度收入不满9万,属于免税,那么需要去税务机关提供何种资料呢?
答:《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据此,小规模纳税人对适用免税已缴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或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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