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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本是不是要有新的软著和评测报告,才可以?
问题:软件行业即征即退,软件产品的升级版本是不是要有新的软著和评测报告,才可以?具体的文件号有吗
答:《深圳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管理办法》(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9号)规定,
第八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购软件产品的用户进行软件产品升级而收取的费用,对升级后因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需重新核定登记证书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购软件产品的用户进行软件产品升级而收取的费用,对升级后未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不需重新核定登记证书的,不征收增值税。
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升级的具体规定可参考《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升级的说明》(见附件7)。
第十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在发票或销货清单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产品名称的,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模块及分类由检测证明中列明。
据此,对升级后因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需重新核定登记证书的,应计征增值税。对升级后未改变原软件产品主版本号,不需重新核定登记证书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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