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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否交纳增值税?
问题: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据此,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无限期的。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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