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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批发销售图书,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


问题: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3号   解读的意思是做出版并批发销售的图书增值税是先征再退,没有出版资质的商贸公司批发来再批发销售出去是没有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对吗?或者还有别的关于图书销售的最新说法吗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3号)规定,

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四、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必须是具有相关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含以“租型”方式取得专有出版权进行出版物印刷发行的出版单位)。承担省级及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出版、发行任务的单位,

据此,有出版许可证的出版单位对出版物在出版环节,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需资质)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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