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南京 苏州......

股票代码:871192

%{tishi_zhanwei}%

审计服务、高新代理、纳税规划、财税直播

图片名称
图片名称

存货全部毁损了, 要进项转出吗?


问题:我们公司分立出去了一个公司,连一部分资产、负债和存货都分出去了,现在分立出去的公司将之前分立过来的存货全部毁损了,价值100万左右,请问这个要进项转出吗?因为分立的时候,就按照不含税价格分过来的,没用进项税进来,现在毁损要进项转出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据此,企业因管理不善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毁损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否则,无需进项税额转出。

财税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