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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出售,需缴纳哪些税?
问题:我个人持有一套商业用房,准备将其出售,想问问都需要缴纳哪些税?税率是多少?目前对个人销售商业用房是否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八)11.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62号 )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五、…… ,财产转让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应缴纳增值税(5%)、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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