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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都涉及哪些税种、税率是多少?
问题:我公司为投资公司,成立了基金,吸收投资人的款,再向外投资。盈利后分给个人钱,都涉及哪些税种、税率是多少?直接对外投资和用基金投资我们直接对外投资和用基金对外投资有什么区别吗?哪个能享受优惠政策呢?金融投资公司现在可以享受什么国家的税收政策吗?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明确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以谁的名义对外投资,谁就是纳税人。对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以及合同中约定的保本收益 ,应按贷款服务6%计缴增值税。
若以投资公司名义对外投资,投资公司按规定计缴增值税。对投资人分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但应缴纳所得税。若投资方为自然人,应按“利息、股息、红利”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财税[2008]1号)第二条规定,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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