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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还用交土地使用费吗?
问题:公路中间建的收费站还用交土地使用费吗?
答:《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6号)规定,
一、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批准建设的,为公众及旅客、运输经营者提供站务服务的场所。
依据上述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收费站使用土地,应按规定计缴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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