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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学费,是否能教育经费扣除?
问题:我公司股东参加北京大学汇丰学院《战略管理课程》培训班的学费,取得培训费的发票,可以做为职金教育经费扣除吗?
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五)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据此,企业支付在本单位任职从业的股东参加《战略管理课程》培训班的学费,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允许税前扣除。 若支付非职工学费,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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