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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偿还本金产生违约金是否也受比例限制?
问题:在企业所得税中,企业间的借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请问因为延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产生违约金是否也受这一比例的限制?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据此,企业间的借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部分发生的违约金,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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